說 明:
一、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補助對象 :
凡本校在學生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含以陸生、僑生及外籍生身分申請入學者) ,學士生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六十分以上(延修生為學業總平均成績六十分以上)、
研究生前 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七十分以上(延修生為學業總平均成績七十分以上),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之在學學生,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符合就學優待減免者(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
(二)、家庭年所得低於70萬者。
(三)、家庭突遭變故致使家庭經濟艱困者。
前項清寒助學金之申請,與生活助學金、原住民族學生工讀助學金、原住民族學生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或其他具有服務學習性質助學金僅得擇一提出。
二、 清寒助學金屬附服務負擔性質,領取同學每月應於所屬學系進行服務學習達30小時,每期以3個月計,每名每月給與助學金6,000元整。 本期(107-2)清寒助學生服務期間為108年3月至5月
三、 請申請同學1月18日前將申請表及審查資料(請詳見清寒學生助學金補助辦法)送系辦公室(聯絡電話02-29052838林小姐)續辦。
四、 請申請同學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 (http://smis.fju.edu.tw/fjugrant/):
(一)搜尋「清寒助學金」項目,登錄取得預約申請序號填入申請表;
(二)於「個人設定」頁面填註個人金融帳號。
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補助辦法
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