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倫理規範請參閱 研究發展處/學術倫理專區,網址: http://www.rdo.fju.edu.tw/node/10034。
- 教師提送科技部計畫申請書時,內容應適時標註資料來源。
- 計畫主持人對計畫申請書內容應負完全責任,助理或指導學生協助整理之資料來源應詳細檢核,以避免發生違反學術倫理態樣。
相關資料連結
(一) 科技部
- 科技部對學術倫理的聲明(103.10.20修訂)
- 科技部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 (106.11.13修訂)
- 科技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108.01.19修正)
(四) 國立交通大學學術倫理專區
電機系碩班論文比對標準
- 依據教育部來函(臺教高通字第1090112935號),強化各大學校院學位論文品保機制。
- 本校配合調整學位考試申請作業,自109學年度第2學期起,除原有之學術倫理自律機制,另加強本校論文專業性與原創性自律機制。簡要條列說明如下,敬請各單位配合辦理。
- 系所應訂定論文專業性與原創性之自律機制,訂定方式與標準請各院系依學門領域進行專業評估,現階段校級不做統一之規範,惟標準訂定須經正式會議議定。議定結果送教務處備查。
- 自109學年度第2學期起,學生論文均應進行論文原創性比對,據以為原創性自律機制之依據。
- 電機系「Turnitin文章論文比對」 原創性比對相似度指標訂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