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各類學生就學費用減免補助,辦理時間自109年12月28日至110年1月15日止,請查照並公布周知。 |
說 | 明: | |||||
一、 | 申辦地點:野聲樓一樓生活輔導組(YP104)。 | |||||
二、 | 相關辦法請至生輔組網頁http://life.dsa.fju.edu.tw/查詢。 | |||||
三、 | 請先至學生資訊管理系統登錄http://smis.fju.edu.tw/freshman/login.aspx 須先確認學生基本資料無誤(含個人手機及E-MAIL帳號),才能進行學雜費減免申請,申請表務必親自簽名並檢附相關證件辦理。 | |||||
四、 | 學雜費減免補助款審核通過後,直接從學雜費繳費單中扣除,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合格者,請於110年2月1日起上網至「學雜費入口網」https://school.taishinbank.com.tw/system/StudentAdmin.aspx下載新的繳費單(已扣除補助款金額);切勿以未扣除減免金額之繳費單繳費,並於110年2月22日前完成繳費。 | |||||
五、 | 同時申請減免及就學貸款的同學,因減免金額不能申請貸款,請務必先辦理減免再辦理貸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