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校109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辦事宜,請查照並公布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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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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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如附件1)辦理。 |
二、清寒助學生由各學系受理申請及審查資格,名額以各學系組班別數為準。 |
三、清寒助學金屬附服務負擔性質,領取同學每月應於所屬學系進行服務學習達30小時,
每期以3個月計,每名每月給與助學金6,000元整。 |
四、有需要申請的同學請在12月31日前備齊相關申請表件送系辦續辦。
下載檔案 - 1091300888_1_ATTCH1.pdf
下載檔案 - 1091300888_3_ATTCH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