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繁星推薦」入學
招生名額 : 16 外加名額 : 2
學測科目及標準 :
(1)英文 : 均標
(2)數學 : 均標
學測科目及標準 :
(1)英文 : 均標
(2)數學 : 均標
分發比序項目 :
1、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2、學測數學級分
3、學測英文級分
4、學測自然級分
5、學測英文、數學之級分總和
6、英文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7、數學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2、學測數學級分
3、學測英文級分
4、學測自然級分
5、學測英文、數學之級分總和
6、英文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7、數學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貳、「個人申請」入學
招生名額 : 60 原住名外加名額 : 2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000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000
學測篩選方式 :
第一階段檢定科目 : 數學後標
第二階段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
(一) 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
英文 *1.00
數學 *1.00
自然 *1.00
佔甄選總成績比例 : 50%
(二) 指定項目 :
審查資料 (佔甄選總成績比例50%)
資料審查項目 : 修課紀錄 ( B )、課程學習成果 ( C )、多元表現 ( E )、學習歷程自述 ( N、O )、其他 (Q 有利審查的資料)。
說明:成果作品、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不限與本科系相關領域之表現。
第二階段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
(一) 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
英文 *1.00
數學 *1.00
自然 *1.00
佔甄選總成績比例 : 50%
(二) 指定項目 :
審查資料 (佔甄選總成績比例50%)
資料審查項目 : 修課紀錄 ( B )、課程學習成果 ( C )、多元表現 ( E )、學習歷程自述 ( N、O )、其他 (Q 有利審查的資料)。
說明:成果作品、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不限與本科系相關領域之表現。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一、學測英數自級分總和
二、審査資料
三、學測數學級分
四、學測英文級分
二、審査資料
三、學測數學級分
四、學測英文級分
參、指定考試採計科目及方法
學系 | 學科能力測驗及 英語聽力測驗檢定標準 |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
同分參酌順序 | |
電機工程學系 | --- | 英 文 x 1.00 數學甲 x 1.00 物 理 x 1.00 |
1 | 數學甲 |
2 | 英 文 | |||
3 | 物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