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2021-06-11
發文單位:總務處出納組
業務承辦:陳溫照
聯絡電話:29052618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說明:
1.110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學生繳交學雜費,新生自110年8月10日起:其他各年級學生自110年8月1日起,開始上網下載,繳費截止日為110年9月8日。
2.延修生分兩階段繳費,先繳延修生半額雜費,自110年8月1日起開始上網下載,繳費截止日為110年9月8日。第二階段依學分數繳交學分費或全額差額,自110年11月3日起開始上網下載,繳費截止日為110年11月17日,詳見附件。
3.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辦理休、退學退費標準時間表,詳見附件。
110/09/22(三)(含)以前休退學--學雜費(或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全退
110/09/23(四)~110/10/25(一)--學雜費(或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退2/3
110/10/26(二)~110/12/13(一)--學雜費(或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退1/3
110/12/14(二)(含)以後--學雜費(或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不退
4.110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學分費繳交期間:
(1)自110/11/03(三)~110/11/17(三)止。
(2)「台新學雜費入口網」網址:https://school.taishinbank.com.tw 或由 本校首頁/學雜分費專區/繳費平台/台新學雜費入口網 登入。
(3)以下日間部各年級學生應繳交學分費:
a.修習輔系、雙主修、學分學程等單獨開班課程學生。
b.師資培育中心學生。
c.修習語言實習課程學生。
d.延修生修習9學分(含)以下學生
(4)碩專班學生跨修之學分不作為主修系、所承認之必、選修學分時,依開課單位之收費標準收取學分費;惟須由主修系、所會文出納組辦理。
附件檔案:
110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學生繳交學雜費及各項費用相關事宜公告.pdf
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休、退學退費標準時間表公告.pdf
發文單位:總務處出納組
業務承辦:陳溫照
聯絡電話:2905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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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110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學生繳交學雜費,新生自110年8月10日起:其他各年級學生自110年8月1日起,開始上網下載,繳費截止日為110年9月8日。
2.延修生分兩階段繳費,先繳延修生半額雜費,自110年8月1日起開始上網下載,繳費截止日為110年9月8日。第二階段依學分數繳交學分費或全額差額,自110年11月3日起開始上網下載,繳費截止日為110年11月17日,詳見附件。
3.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辦理休、退學退費標準時間表,詳見附件。
110/09/22(三)(含)以前休退學--學雜費(或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全退
110/09/23(四)~110/10/25(一)--學雜費(或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退2/3
110/10/26(二)~110/12/13(一)--學雜費(或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退1/3
110/12/14(二)(含)以後--學雜費(或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不退
4.110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學分費繳交期間:
(1)自110/11/03(三)~110/11/17(三)止。
(2)「台新學雜費入口網」網址:https://school.taishinbank.com.tw 或由 本校首頁/學雜分費專區/繳費平台/台新學雜費入口網 登入。
(3)以下日間部各年級學生應繳交學分費:
a.修習輔系、雙主修、學分學程等單獨開班課程學生。
b.師資培育中心學生。
c.修習語言實習課程學生。
d.延修生修習9學分(含)以下學生
(4)碩專班學生跨修之學分不作為主修系、所承認之必、選修學分時,依開課單位之收費標準收取學分費;惟須由主修系、所會文出納組辦理。
附件檔案:
110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學生繳交學雜費及各項費用相關事宜公告.pdf
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休、退學退費標準時間表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