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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07學年度轉系申請依行事曆規定自107年3月22日上午8:00起至3月27日下午22:00止受理申請。
    
本校107學年度轉系申請依行事曆規定自107年3月22日上午8:00起至3月27日下午22:00止受理申請。

一、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轉系,違者取消其申請及錄取資格:
1.修業未滿一學年者。
2.延長修業年限者。
3.在休學期間者。
4.招生簡章明定錄取後不得轉系者。※請申請人詳見入學年度招生簡章學系分則規定
5.經「學校推薦」進入本校就讀者,但有特殊情形經教務會議通過者,不在此限。

二、大陸地區學生申請轉系,須於教育部核定得招收陸生之系範圍內辦理,核定系組嗣後轉知各系組。

三、申請手續:
1.時間:107年3月22日上午8:00起至3月27日下午22:00止。
2.流程:確認符合申請資格→上網登錄資料並確認無誤→列印申請書及專用信封封面→將應繳資料裝入B4信封→於3月29日前,辦公時間逕自繳至申請學系辦公室。
3.請至「學生資訊入口網」選擇「學籍‧註冊」,進入「轉系申請系統」。
※整個流程完成,始為完成申請手續。逾期未繳資料者,視同放棄申請。

四、申請應繳資料:
1.申請書(請貼本人二吋正面相片、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2.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含排名)。
3.各系規定應繳資料。

五、107學年度招收系級、名額及考試科目請見「日間學士班招收轉系生各系組年級、考試科目及名額一覽表」(共九頁)、「進修學士班招收轉系生各系組年級、考試科目及名額一覽表」(共四頁)。

六、欲申請轉系學生,須經家長同意,可選定一系組為志願,於申請系統開放時間內,至系統填寫資料並列印申請書及專用信封封面,3月29日前將應繳資料於辦公時間逕自繳至申請學系辦公室,資料不全或不合申請資格者,逕行取消申請資格,不另通知;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其他詳細說明請詳閱107 轉系公告



icon_download 下載檔案 - 107日間部招收名額及考試科目一覽表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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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 1公告(稿)107轉系公告(NEW).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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