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自113年6月3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起至6月21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止(逾時不候)。
申請地點:于斌樓1樓YP104室生活輔導組(承辦人:4號櫃檯邱小姐,電話:02-29053101)。
申請資格(需符合以下各款條件方能申請):
1.繳件截止日前未滿2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學生(不含延修生及碩士在職專班學生)且未辦理休學者。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大學部達60分以上、研究所達70分以上者(本項目由生輔組統一查核)。
3.家庭年所得在新臺幣(以下同)80萬元整以下者。
4.未在本校請領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原住民族學生工讀助學金、原住民族學生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或其他相類政府補助者。
5.未在本校辦理銀行生活費申貸者。未申領「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者。
6.112學年第2學期通過申請者,若該學期未完成服務,則無具旨揭學期申請資格。
申請檢附資料、申請程序 .等詳細說明請見本校「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
下載檔案 - 輔仁大學生活服務學習執行要點(1110830修正).pdf 下載檔案 - 生活助學金申請書新版113學年起.pdf 下載檔案 - 輔仁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 (1).pdf
申請地點:于斌樓1樓YP104室生活輔導組(承辦人:4號櫃檯邱小姐,電話:02-29053101)。
申請資格(需符合以下各款條件方能申請):
1.繳件截止日前未滿2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學生(不含延修生及碩士在職專班學生)且未辦理休學者。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大學部達60分以上、研究所達70分以上者(本項目由生輔組統一查核)。
3.家庭年所得在新臺幣(以下同)80萬元整以下者。
4.未在本校請領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原住民族學生工讀助學金、原住民族學生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或其他相類政府補助者。
5.未在本校辦理銀行生活費申貸者。未申領「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者。
6.112學年第2學期通過申請者,若該學期未完成服務,則無具旨揭學期申請資格。
申請檢附資料、申請程序 .等詳細說明請見本校「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
下載檔案 - 輔仁大學生活服務學習執行要點(1110830修正).pdf 下載檔案 - 生活助學金申請書新版113學年起.pdf 下載檔案 - 輔仁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