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ET認證的訴求並非比較、排名,而是確認系所能夠持續達成其自訂的教育目標及其畢業生具備專業所需的核心能力。進一步而言,IEET認證鼓勵以系所為本位,透過認證機制維繫教育品質並追求持續改善。
「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係針對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校院、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及專科學校,授予副學士、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之學程(degree-granting program)進行認證。IEET自2004年來,負責推動國內的工程教育(EAC)、資訊教育(CAC)、技術教育(TAC)、建築教育(AAC)及設計教育(DAC)認證。
IEET認證係六年為一週期,審查性質又分「週期性審查」與「期中審查」二種。「週期性審查」為六年一度的整體檢視,而「期中審查」係依認證結果,於同一週期內對受認證學程執行後續重點檢視。
為何做認證? 認證對誰有利?
自103學年度起入學的大一生,於畢業前一定要修習專題或實作課程。此課程之成果佐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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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課程內涵符合IEET規範要求。 | ||||
2. | 評量學生於此課程上核心能力的達成度。 | ||||
3. | 核心能力評量的分析、檢討及改進成效。 |
認證 範疇 |
EAC (Capstone) |
TAC (Project) |
CAC (Capstone) |
AAC (Studio) |
DAC (Studi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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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 4.1.2 |
工程專業課程須占最低畢業學分的八分之三以上,其中須包括整合工程設計能力的專題實作。 | 培養學生技術專精的專業與實務課程須占最低畢業學分八分之三以上,其中須包括 整合工程實務技術能力的專題或實作。 | 專業課程須占最低畢業學分八分之三以上,其中須包括展現整合資訊設計能力的專題實作。 | 建築專業及實作課程須占最低畢業學分的八分之三以上,其中,建築設計實作須占最低畢業學分的四分之一以上。 | 設計專業與實作課程須占最低畢業學分的八分之三以上,其中,設計實作課程須占最低畢業學分的四分之一以上。 |
為使認證審查過程更有效率,IEET 自 103 學年度起,實地訪評全面採用「認證作業系統(Accreditation Management System, AMS),所有認證團成員的審查意見、符合度、認證結果建議及一致性討論,皆透過AMS進行,同時也將受認證學程的報告書及附件電子檔上傳至 AMS,讓認證團可隨時查閱相關佐證資料。
104 學年度起,更將 AMS 使用端擴及受認證學程,請學程定期更新「年度認證資料填報」,未來認證審查時,即可視需求匯出相關表格以成為自評報告書的一部分,或利用定期更新的數據資料進行分析檢討,大大減輕系所撰寫自評報告書的負擔,系所亦可透過 AMS 查詢前次審查之認證意見書,作為學程持續改進的依據。
參考: IEET 網頁
參考: IEET 網頁